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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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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集会经过)  


目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征税所得额  
第三章  应征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分外征税调解  
第七章  征收办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获得支出的构造(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人,按照本法的划定交纳企业所得税。  
团体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不实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住民企业和非住民企业。  
本法所称住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建立,大概按照本国(地域)执法建立但实践办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住民企业,是指按照本国(地域)执法建立且实践办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的,大概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但有泉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住民企业该当就其泉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非住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的,该当就其所设机构、场合获得的泉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产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合有实践联系的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非住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合的,大概虽设立机构、场合但获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合没有实践联系的,该当就其泉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住民企业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划定的所得,实用税率为20%。  

第二章  应征税所得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征税年度的支出总额,减除不纳税支出、免税支出、各项扣除以及容许补偿的曩昔年度盈余后的余额,为应征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钱币情势和非钱币情势从种种泉源获得的支出,为支出总额。包罗:  
(一)贩卖货品支出;  
(二)提供劳务支出;  
(三)转让产业支出;  
(四)股息、盈余等权柄性投资收益;  
(五)利钱支出;  
(六)租金支出;  
(七)特许权利用费支出;  
(八)承受救济支出;  
(九)其他支出。  

第七条  支出总额中的下列支出为不纳税支出:  
(一)财务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归入财务办理的行政奇迹性免费、当局性基金;  
(三)国务院划定的其他不纳税支出。  

第八条  企业实践产生的与获得支出有关的、公道的付出,包罗本钱、用度、税金、丧失和其他付出,准予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产生的公益性救济付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局部,准予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下列付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付出的股息、盈余等权柄性投资收益款子;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充公财物的丧失;  
(五)本法第九条划定以外的救济付出;  
(六)资助付出;  
(七)未经审定的预备金付出;  
(八)与获得支出有关的其他付出。  

第十一条  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企业依照划定盘算的牢固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牢固资产不得盘算折旧扣除:  
(一)衡宇、修建物以外未投入利用的牢固资产;  
(二)以谋划租赁方法租入的牢固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法租出的牢固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持续利用的牢固资产;  
(五)与谋划运动有关的牢固资产;  
(六)独自估价作为牢固资产入账的地皮;  
(七)其他不得盘算折旧扣除的牢固资产。  

第十二条  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企业依照划定盘算的有形资产摊销用度,准予扣除。  
下列有形资产不得盘算摊销用度扣除:  
(一)自行开辟的付出已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谋划运动有关的有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盘算摊销用度扣除的有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企业产生的下列付出作为临时待摊用度,依照划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牢固资产的改建付出;  
(二)租入牢固资产的改建付出;  
(三)牢固资产的大修缮付出;  
(四)其他该当作为临时待摊用度的付出。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时期,投资资产的本钱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利用大概贩卖存货,依照划定盘算的存货本钱,准予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盘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业务机构的盈余不得抵减境内业务机构的红利。  

第十八条  企业征税年度产生的盈余,准予向当前年度结转,用当前年度的所得补偿,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凌驾五年。  

第十九条  非住民企业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划定的所得,依照下列办法盘算其应征税所得额:  
(一)股息、盈余等权柄性投资收益和利钱、租金、特许权利用费所得,以支出全额为应征税所得额;  
(二)转让产业所得,以支出全额减除产业净值后的余额为应征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划定的办法盘算应征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  本章划定的支出、扣除的详细范畴、尺度和资产的税务处置的详细措施,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划定。  

第二十一条  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企业财政、管帐处置措施与税收执法、行政法例的划定纷歧致的,该当按照税收执法、行政法例的划定盘算。  

第三章  应征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征税所得额乘以实用税率,减除按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划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征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获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交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征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按照本法例定盘算的应征税额;凌驾抵免限额的局部,可以在当前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然后应抵税额后的余额举行抵补:  
(一)住民企业泉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住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获得产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合有实践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住民企业从其间接大概直接控制的本国企业分得的泉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盈余等权柄性投资收益,本国企业在境外实践交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包袱的局部,可以作为该住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划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国度对重点搀扶和勉励开展的财产和项目,赐与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为免税支出:  
(一)国债利钱支出;  
(二)切合条件的住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盈余等权柄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合的非住民企业从住民企业获得与该机构、场合有实践联系的股息、盈余等权柄性投资收益;  
(四)切合条件的非营利构造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标所得;  
(二)从事国度重点搀扶的大众底子办法项目投资谋划的所得;  
(三)从事切合条件的情况掩护、节能节水项目标所得;  
(四)切合条件的技能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划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切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度必要重点搀扶的高新技能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构造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局部,可以决议减征大概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议减征大概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同意。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付出,可以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辟新技能、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讨开辟用度;  
(二)安顿残疾职员及国度勉励安顿的其他失业职员所付出的人为。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度必要重点搀扶和勉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肯定比例抵扣应征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牢固资产由于技能前进等缘故原由,确需减速折旧的,可以延长折客岁限大概接纳减速折旧的办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使用资源,消费切合国度财产政策划定的产品所获得的支出,可以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减计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置办用于情况掩护、节能节水、宁静消费等公用设置装备摆设的投资额,可以按肯定比例实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例定的税收优惠的详细措施,由国务院划定。  

第三十六条  依据百姓经济和社会开展的必要,大概由于突发事情等缘故原由对企业谋划运动发生严重影响的,国务院可以订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存案。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三十七条  对非住民企业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划定的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实验源泉扣缴,以付出人为扣缴任务人。税款由扣缴任务人在每次付出大概到期应付出时,从付出大概到期应付出的款子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  对非住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获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交纳的所得税,税务构造可以指定工程价款大概劳务费的付出人为扣缴任务人。  

第三十九条  按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划定该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任务人未依法扣缴大概无法实行扣缴任务的,由征税人在所得产生地交纳。征税人未依法交纳的,税务构造可以从该征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支出项目标付出人应付的款子中,追缴该征税人的应征税款。  

第四十条  扣缴任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该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地点地的税务构造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陈诉表。  

第六章  分外征税调解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联系关系方之间的商业往来,不切合独立买卖准绳而增加企业大概其联系关系方应征税支出大概所得额的,税务构造有权依照公道办法调解。  
企业与其联系关系方配合开辟、受让有形资产,大概配合提供、承受劳务产生的本钱,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该当依照独立买卖准绳举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构造提出与其联系关系方之间商业往来的订价准绳和盘算办法,税务构造与企业协商、确认后,告竣预定订价布置。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构造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征税报告表时,该当就其与联系关系方之间的商业往来,附送年度联系关系商业往来陈诉表。  
税务构造在举行联系关系商业观察时,企业及其联系关系方,以及与联系关系商业观察有关的其他企业,该当依照划定提供相干材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联系关系方之间商业往来材料,大概提供虚伪、不完备材料,未能真实反应其联系关系商业往来状况的,税务构造有权依法审定其应征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住民企业,大概由住民企业和中国住民控制的设立在实践税负分明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划定税率程度的国度(地域)的企业,并非由于公道的谋划必要而对利润不作分派大概增加分派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住民企业的局部,该当计入该住民企业确当期支出。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联系关系方承受的债务性投资与权柄性投资的比例凌驾划定尺度而产生的利钱付出,不得在盘算应征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行其他不具有公道贸易目标的布置而增加其应征税支出大概所得额的,税务构造有权依照公道办法调解。  

第四十八条  税务构造按照本章划定作出征税调解,必要补纳税款的,该当补纳税款,并依照国务院划定加收利钱。  

第七章  征收办理  

第四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理除本法例定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的划定实行。  

第五十条  除税收执法、行政法例尚有划定外,住民企业以企业注销注册地为征税所在;但注销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践办理机构地点地为征税所在。  

住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历的业务机构的,该当汇总盘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一条  非住民企业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划定的所得,以机构、场合地点地为征税所在。非住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大概两个以上机构、场合的,经税务构造考核同意,可以选择由其次要机构、场合汇总交纳企业所得税。  
非住民企业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划定的所得,以扣缴任务人地点地为征税所在。  

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尚有划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兼并交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征税年度盘算。征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征税年度两头停业,大概停止谋划运动,使该征税年度的实践谋划期不敷十二个月的,该当以实在际谋划期为一个征税年度。  
企业依法整理时,该当以整理时期作为一个征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大概分季预缴。  
企业该当自月份大概季度停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构造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征税报告表,预缴税款。  
企业该当自年度停止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构造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征税报告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征税报告表时,该当依照划定附送财政管帐陈诉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两头停止谋划运动的,该当自实践谋划停止之日起六旬日内,向税务构造操持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该当在操持刊出注销前,就其整理所得向税务构造报告并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按照本法交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盘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钱币盘算的,该当折分解人民币盘算并交纳税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发布前曾经同意设立的企业,按照事先的税收执法、行政法例划定,享用低税率优惠的,依照国务院划定,可以在本法实施后五年内,渐渐过渡到本法例定的税率;享用活期减免税优惠的,依照国务院划定,可以在本法实施后持续享用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赢利而尚未享用优惠的,优惠限期从本法实施年度起盘算。  
执法设置的开展对外经济互助和技能交换的特定地域内,以及国务院已划定实行上述地域特别政策的地域内新设立的国度必要重点搀扶的高新技能企业,可以享用过渡性税收优惠,详细措施由国务院划定。  
国度已确定的其他勉励类企业,可以依照国务院划定享用减免税优惠。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当局同本国当局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议与本法有差别划定的,按照协议的划定操持。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依据本法订定实行条例。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集会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商投资企业和本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